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依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6〕4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韩城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250元/月;
二、调整时间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韩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3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依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6〕4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韩城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2250元/月;
二、调整时间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韩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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