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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关于购买商品房的重要提醒

 

 

 今年以来,为加快区域化中心城市建设,我市的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为防止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受利益驱使对商品房进行虚假宣传,甚至违法销售商品房、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购房者利益,韩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购房群众在购买商品房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认真查验在售商品房项目的“五证”是否齐全;即: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是要认真查验在售商品房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 三是不要以认购、预订、排号、VIP卡等方式向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缴纳定金、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四是不相信、不传播、不参与各种房地产违规预售的宣传活动; 五是对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请购房者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中(2018年预售项目监管账户将定期在韩城日报等媒体公布)。 同时,房地产开发、建设及销售属市场行为,业主购买商品房属于民事活动,因此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应遵照市场规则提请仲裁机构或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所以大家应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切勿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屋,由此带来的责任及后果由购房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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