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陕建发【2016】298号
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16】49号)转发你们,认真学习,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平台顺利上线运行。《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使用机构名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和《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口标准》文本将由公积金监管处统一下发至中心公共邮箱。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 (建办金【2016】49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1日
附件下载:建办金【2016】49号.doc